普兰店市面积2923.37平方公里,4个街道办事处,1个乡,14个镇。21个社区居委会,179个村民委员会。人口82.67万。与韩国、日本隔海相望,南接大连,北通沈阳,东西连渤、黄二海。陆、海、空交通异常发达,气候宜人。优越的区位,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。普兰店市辖4个街道、14个镇、2个乡:丰荣街道、铁西街道、太平街道、南山街道、皮口镇、城子坦镇、大刘家镇、杨树房镇、双塔镇、安波镇、四平镇、沙包镇、瓦窝镇、元台镇、大谭镇、夹河庙镇、莲山镇、星台镇、墨盘乡、同益乡。普兰店市以发展小城镇、加强基础设施、增强整体功能、实行城乡一体化为重点,加速推进城市建设,为发展经济、人们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。
普兰店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